关于赐与汪荆门同道的传递品评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
桐水字[2010]22号

关于赐与汪荆门同道的传递品评

公司属各单元、、、各科室:

汪荆门,,,男,,,现为装置公司装置工。。。2010年11月7日,,,该同道为步行街一用水户进行水表立户装置时,,,应制度观点不强,,,服务意识淡薄,,,未能按时实现装置工作,,,用户对此极度不满。。。

汪荆门同道的行为违反了公司《服务承诺》和有关治理制度,,,败坏了公司形象,,,为教育自己,,,借鉴他人,,,经公司钻研决定,,,一、、、赐与汪荆门同道传递品评,,,二、、、作深刻书面查抄;;三、、、罚款200元。。。

但愿公司整个职工要服膺工作职责,,,严守服务承诺,,,提高处事效能,,,杜绝类似情况产生。。。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

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